2月8日20时许,
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,
春城东湖西路一二手手机店
发生一起抢夺手机案。
猖狂!阳江一男子在手机店抢手机!
接报后,
市公安局巡警大队“打击两抢一盗”专业队
联合辖区派出所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。
经综合智慧新警务侦查,
民警成功锁定
嫌疑人为严某(男,21岁,合水人),
并迅速对其展开抓捕工作,
但嫌疑人严某作案后一直潜逃在外。
近日,“打击两抢一盗”专业队民警获悉
嫌疑人严某已潜逃回阳春,
立即组织警力对严某开展抓捕工作。
6月18日下午15时许,
“打击两抢一盗”专业队在合水镇大田厂路口
将抢夺嫌疑人严某抓获,
现场搜查出被抢手机一台。
经查,严某于2月8日在阳春市春城东湖西路某二手手机店处,以购买二手手机为由趁店主不备抢走一台价值850元的苹果6s手机。
目前,严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,盗窃、诈骗、哄抢、抢夺、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来源:阳春公安